以,成为男女朋友之后,就应该同居。”盛狐狸熟读孙子兵法,兵来将挡水来土掩。
我无话可书说,只能一哭二闹三上吊:“我要回家!放我回家!”
“你已经没有家了。”盛狐狸闲闲地说道。
“为什么?!”我愣住:“难道你把我家给烧了?”
“我还不想犯纵火罪。”盛狐狸看着我,微笑:“你捡回来的那个孩子现在就住在你家,所以,你只能暂时住在我这里了。”
“小乞丐住在我家?”我上下打量了盛狐狸一眼,问到:“是你的主意吧。”
“他大病初愈,难道你要让那小孩重新去睡地下通道?”盛狐狸的道理是一套套的。
我当然知道这是他的诡计,但是事到如今,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了。
只是,关于这件事,我一直是被动的,迷茫的。
我和盛狐狸,是男女朋友了。
这样做,好吗?
看着盛狐狸装修得颇有品味的房子,再看着他帮着我收拾东西的背影,我唤了他一声:“盛悠杰。”
“嗯?”他答应着,但是并没有转过身来。
我咬咬下唇,犹豫了一会,终于问道:“你为什么……为什么一定要我做你的女朋友呢?”
盛狐狸手上的动作停止了一秒。
只是一秒。
短暂得我都不确定了。
他依旧背对着我,淡淡反问道:“你说呢?”
我站在书柜前,将手从一排书脊上拂过,良久,终于开口:“你该不会是……喜欢上我了吧?”
闻言,盛狐狸放下了手中的东西。
转过身来。
他慢慢地向着我走来。
盛狐狸有一双修长的腿,将整个人衬托得非常俊逸,有气质。
此刻,他穿着米色的休闲裤,露出了那双赤裸的性感的脚。
这是我第一次注意到他的脚趾。
干净,白皙,圆润。
原来,盛狐狸的美,已经武装到脚趾了。
我忽然之间想起了他褪下裤子后,那光滑的大腿,挺翘的屁股,还有那性*感的腹沟,以及当他在我身上驰骋时,那被薄汗粘在额上的发丝……
正在想着那些无码画面,却警觉盛狐狸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。
他双手撑在我脸颊的两侧,将我囚禁在他的身体与书柜之间。
不知为什么,在那一刻,我的脸,忽然红了起来。
没来由的。
多么可贵啊,从不要脸要皮的寒食色居然会脸红?
盛狐狸低下头,那清爽的发丝,微微地拂过我的脸颊,带来一阵涟漪般的痒。
我以为他要吻我,于是,便闭上眼,嘟起嘴,准备享受这个吻。
我非常地合作。
但是他没有吻我。
他将唇凑近我的耳边,轻轻地吐出了一句话:“你想得美。”
我:“……”
得,这算是自取其辱了吧。
可是,算我是脸皮厚吧,我总觉得盛狐狸对我,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的。
而我对他,也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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